根據原國家環保總局《土壤環境質量標準》(GB15618-1995),“土壤污染”是指由人類活 動產生的各種污染物通過各種途徑輸入土壤,其數量和速度超過了土壤的凈化能力,導致土壤的組成、結構和功能等發生變化,從而使土壤的生態平衡受到破壞,正常功能失調,導致土壤環境質量下降,影響作物的正常生長發育,并產生一定的水和大氣次生污染的環境效應, 最終將危及人體健康以及人類生存和發展的現象。
再加上我國土壤污染防治面臨的形勢很復雜:部分地區土壤污染嚴重,土壤污染類型多樣,呈現新老污染物并存、無機有機復合污染 物并存的局面,因而土壤修復工作就顯得更為重要和復雜。
土壤污染物超標狀況
不同類型土地污染程度
典型地塊及其周斌案污染情況
在土壤污染日益加劇的情況下,國家也相繼出臺了一系列的政策來扶持土壤修復行業的 發展,發布單位涵蓋國務院、發改委、環保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等,政策密集出臺,凸 顯了國家對土壤修復行業的重視。2016 年 3 月,環保部決定再次啟動修訂《土壤環境質量標 準》(GB 15618-1995),并對標準修訂草案再次公開征求意見。
目前已修改完成了《農用地 土壤環境質量標準(三次征求意見稿)》和《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指導值(三次征求 意見稿)》,并完成了配套標準《土壤環境質量評價技術規范(二次征求意見稿)》以及《關 2016 年 5 月 28 日,國務院印發了《土壤污染行動計劃》(“土十條”)。
隨著“土十條”的推進,土壤修復產業將大有可為。根據財 政部 2016 年 4 月公布的 2016 年中央財政預算新增了土壤污染防治專項預算項目,預算數達 90.89 億元,2016 年同比增長 145.6%。目前,我國待修復的污染場地數量非常之多,保守估 計超過 50 萬塊。“十三五”土壤修復產業將迎來黃金發展期。
近兩年來,我國土壤修復公司的數量出現了較大幅度的增長, 僅 2012 年就新增將近 100 家,到 2013 年全國土壤修復領域企業由 200 多家增至 500 多家, 產值達 140 億元。2015 年全國土壤修復合同簽約額達到 21.28 億元,比 2014 年的 12.74 億元 增長 67%。2015 年全國土壤修復工程項目超過 100 個,從事土壤修復業務的企業數量增長至 900 家以上,在 2014 年約 500 家企業的基礎上翻了將近一番。據不完全統計,“土十條”出 臺后擁有土壤修復相關業務企業數量達 2000 家。
土壤污修復工程流程圖
土壤修復行業的相對發展階段
國務院已于 2016 年 5 月印發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土十條”)。土十條總體目 標定位為到 2020 年,土壤污染惡化趨勢得到遏制;農用地土壤得到有效保護;建設用地土 壤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污染防治示范取得明顯成效,土壤環境管理體制機制基本健全。
“土十條”將與“大氣十條”“水十條”一起成為環境保護的 “三大戰役”。“土十條”的發布 將極大地拉動土壤修復產業的發展,市場空間巨大,具體市場空間測算可分農業耕地修復、 城市土壤修復、礦區土壤修復三部分。保守估計,我國的土壤修復市場在 6 萬億以上,僅耕 地修復市場潛在容量就達到 3.8 萬億,空間巨大。
我國土壤污染類型包括農業耕地土壤污染、城市工業用地土壤污染以及礦區土壤污染。 目前,按播種面積計算我國氮素化肥平均施用量仍然分別是法國、德國、美國的 1.51、1.59 和 3.29 倍,而耕地糧食產量水平與這些國家相比仍然低 10%-30%。當前,我國農藥使用量已經達 到 130 萬噸,是世界平均水平的 2.5 倍,我國受農藥污染的耕地土壤面積達 1.36 億畝。我國農 業耕地土壤污染修復所需資金數額巨大,僅對受重金屬污染的農業耕地而言,即便選擇土壤 修復成本較低的植物修復法,單位治理成本為 100-500 元/t,直接治理成本約 3.1-15.6 萬億。
我國在《全國礦產資源規劃(2008-2015 年)》中提出了環境恢復治理到 2010 年和 2015 年的約束性指標,即歷史遺留的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率要分別達到 25%和 35%。但目前 我國廢棄礦山的復墾率才達到 10%,需要環境恢復與治理的廢棄礦山面積約 150 多萬公頃, 采用費用最低的穩定/固化技術,保守測算,直接治理成本也約 0.43-1.94 億元。
版權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