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昨天審核同意對上海翁牌冷藏實業有限公司“8·31重大氨泄漏事故的調查報告,上海市政府昨天對事故調查報告作出批復,同意事故調查組的調查處理結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決定對涉嫌犯罪的5名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12名責任人分別給予紀律處分。
8月31日10時50分左右,翁牌公司發生重大氨泄漏事故,造成15人死亡,7人重傷,18人輕傷。本起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約2510萬元。
依據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規定,市政府成立事故調查組,經過現場勘查、調查取證、檢測鑒定、模擬實驗和專家論證,認定事故直接原因是翁牌公司嚴重違規采用熱氨融霜方式,導致發生液錘現象(液錘現象是指在有壓管道中,液體流速發生急劇變化所引起的壓強大幅度波動的現象),壓力瞬間升高,致使存有嚴重焊接缺陷的單凍機回氣集管管帽脫落,造成氨泄漏。
本起事故間接原因是翁牌公司違規設計、違規施工和違規生產,公司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未取證上崗,未對員工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未對臨時招用的工人進行安全三級教育,未告知作業場所存在的危險因素。事故調查還發現,寶山區政府、寶山城市工業園區、區質量技監局、區安全監管局、區規土局以及區公安消防支隊存在履職不力等問題。
市政府責成寶山區委、區政府分別向市委、市政府作書面深刻檢查;責成寶山城市工業園區、寶山區質量技監局、寶山區安全監管局、寶山區規土局、寶山區公安消防支隊分別向寶山區政府作深刻檢查。
市政府同意事故調查組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建議,要求本市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堅持以人為本,嚴格履行安全監管責任,全面落實“四個一律”要求,對非法生產經營建設和經停產整頓仍未達到要求的,一律關閉取締;對非法生產經營建設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一律按規定上限予以處罰;對存在非法生產經營建設的單位,一律責令停產整頓,并嚴格落實監管措施;對觸犯法律的有關單位和人員,一律依法嚴格追究法律責任。
[處分決定]
●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的翁牌公司法定代表人翁文斌、安全經理繆柏強、技術工程師孫晉快、氨壓縮機操作工潘澤旭、承接翁牌公司業務的個人陳永標等5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鑒于加工車間主任樂素英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責任。
●加工車間實際負責人陳倍利,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鑒于其在事故中重傷,建議治療結束后,視情追究相應責任。
●對寶山區副區長秦文波給予記大過處分。
●對寶山區規土局副局長王忠民、寶山城市工業園區規土所所長助理(主持工作)袁興虎,分別給予記過、降級處分;對寶山區質量技監局局長孫曉峰、副局長陳岸、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科長段海東,分別給予記過、記大過、降級處分;對寶山區安全監管局局長周健德、副局長趙建華,分別給予警告、記過處分;對寶山區公安消防支隊副支隊長葉永飛給予記大過處分;對寶山城市工業園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副主任顧英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寶山城市工業園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徐林彬給予撤職并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對寶山城市工業園區黨工委副書記徐正康(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翁牌公司存在著違規設計、違規施工和違規生產等問題,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將由政府部門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