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衛計委近日組織制訂的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衛生應急處置預案規定,發現水污染事件應在兩小時內上報。
預案規定,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和有關單位及個人發現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當在兩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衛計行政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衛計行政部門應當在兩小時內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同時向上級衛計行政部門報告,并立即組織進行現場調查確認,及時采取措施,隨時報告事態進展情況,并指定機構進行網絡直報。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時,所在地衛計行政部門可直接向省衛計行政部門或國家衛生計生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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