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8月份,國務院明確將行業作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
《關于促進房地產持續健康發展的通知》,簡稱18號文件,將房地產行業定位拉動國民經濟發展的支柱產業之一,明確提出要保持房地產業的持續健康發展,要求充分認識房地產
2004年 (2項政策)
2004年3月,831大限提高拿地“門檻”,調控開始
國土資源部、監察部又聯合發文,嚴令各地須在當年8月31日前將協議出讓中的“遺留問題”處理完畢,否則國土部門有權收回土地,納入國家土地儲備,是為“8.31”大限,此舉是中央政府從土地供給抑制房地產過熱的舉措。
2004年10月,央行10年來首次宣布上調存貸款利率
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04年10月29日起上調金融機構存貸款基準利率并放寬人民幣貸款利率浮動區間和允許人民幣存款利率下浮。金融機構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上調0.27個百分點。
2005年 (6項政策)
2005年3月,房貸優惠政策取消,調控涉及消費層面
央行決定即日起調整商業銀行自營性個人住房貸款政策,宣布取消住房貸款利率優惠政策;對房地產價格上漲過快的城市或地區,個人房貸首付比例從20%上調到30%。
2005年3月,房地產稅改革深入,調控涉及交易環節
財政部副部長肖捷在出席“中國發展高層”時表示,中國目前房地產保有和交易環節稅費偏輕,今后將重點推進房地產稅改革。
2005年3月,國八條出臺,調控上升到政治高度(老國八條)
國務院出臺八點意見穩定房價,一是高度重視穩定住房價格,二是將穩定房價提高到政治高度,建立政府負責制。三是大力調整住房供應結構,調整用地供應結 構,增加普通商品房和經濟住房的土地供應,并督促建設;四是嚴格控制被動型住房需求,主要是控制拆遷數量;五是正確引導居民合理消費需求;六是全面監測房 地產市場運行;七是積極貫徹調控住房供求的各項政策措施;八是認真組織對穩定住房價格工作的督促檢查;
2005年5月,七部委意見,調控加強、細則出臺(新國八條)
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通知,轉發建設部等七部委《關于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的意見》,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把解決房地產投資規模過大、價格上漲幅度過快等問題,作為當前加強宏觀調控的一項重要任務。
2005年9月,銀監會212號文件收緊房產信托
2005年10月,國稅總局重申繳納個稅
2005年10月11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實施房地產稅收一體化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通知》,文件正式明確個人買賣,須繳納個人稅。
2006年 (11項政策,調控從指導意見轉向可操作性)
2006年4月27日,房貸利率再次上調
央行全面上調各檔次貸款利率0.27個百分點,其中5年期以上的銀行房貸基準利率由6.12%上調到6.39%。
2006年5月24日,國六條出臺,新一輪調控大幕開啟
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上提出了促進房地產健康發展的六項措施:一是切實調整住房供應結構;二是進一步發揮稅收、信貸、土地政策的調節作用; 三是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遷規模和進度,減緩被動型住房需求過快增長;四是進一步整頓和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五是加快城鎮廉制度建設,規范發展經濟適用 房,積極發展住房二級市場和租賃市場,有步驟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六是完善房地產統計和信息披露制度,增強房地產市場信息透明度。
2006年5月29日,國務院出臺限制套型90/70政策
國務院辦公廳出臺《關于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的意見》,人稱9部委15條,對國六條進一步細化,而且再套型面積,小戶型比例、新房首付比例等方面做出量化規定。
2006年5月31日,國稅總局出臺營業稅政策
《關于加強住房營業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各級地方稅務部門要嚴格執行調整后的個人住房營業稅政策。2006年6月1日后,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對外銷售全額征收營業稅。
2006年7月6日,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的樓盤不得發布預售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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